[4] 踞坐:以臀部压在脚跟上的一种跪坐姿势。元和年间,国子监学生周乙,一次正夜间温习课业,忽然看见一个头发蓬乱的小鬼,身长两尺多,满头细碎光点,有如星星,一闪一闪,甚是讨厌。小鬼一会儿玩灯,一会儿玩砚台,蹦来跳去,不得安静。周乙一向有胆量,大喝一声,小鬼稍稍后退一些,一会儿又靠近书案。周乙就瞅着时机,趁它靠近时一把抓住。小鬼跪坐求饶,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。天快亮了,周乙听到像有东西折断的声音,一看,手里抓着的原来是柄破木杓,上面沾了百余粒粟米粒。
X1.7贞元中,蜀郡有僧志 [1] ,住宝相寺持经 [2] 。夜久,忽有飞虫五六枚,大如蝇,金色,迭飞赴灯焰,或蹲于炷花上鼓翅,与火一色,久乃灭焰中。如此数夕,童子击堕一枚,乃薰陆香也,亦无形状,自是不复见。[1] 蜀郡:这里代指成都。
[2] 宝相寺:唐代成都佛寺。贞元年间,成都有个和尚名叫志 ,住在宝相寺持念佛经。夜深了,忽然有五六只金色飞虫,大如苍蝇,反复去扑烛火,或是蹲在烛芯的火花上扇动翅膀,和烛火同一颜色,很久才消失在火焰中。一连几晚都是如此,童子击落一只,原来是薰陆香,也没有什么特别,此后再没出现过。
X1.8元和初,上都市恶少李和子 [1] ,父名努眼。和子性忍,常攘狗及猫食之,为坊市之患。常臂鹞立于衢,见二人紫衣,呼曰:“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?”和子即遽祗揖 [2] 。又曰:“有故,可隙处言也。”因行数步,止于人外,言:“冥司追公,可即去。”和子初不受,曰:“人也,何绐言 [3] !”又曰:“我即鬼。”因探怀中出一牒,印窠犹湿。见其姓名分明,为猫犬四百六十头论诉事。和子惊惧,乃弃鹞子拜祈之,且曰:“我分死,尔必为我暂留,具少酒。”鬼固辞不获已。初将入毕罗肆 [4] ,鬼掩鼻,不肯前。乃延于旗亭杜家 [5] ,揖让独言,人以为狂也。遂索酒九碗,自饮三碗,六碗虚设于西座,且求其为方便以免。二鬼相顾:“我等既受一醉之恩,须为作计。”因起曰:“姑迟我数刻,当返。”未移时至,曰:“君办钱四十万,为君假三年命也。”和子诺,许以翌日及午为期。因酬酒直,且返其酒。尝之味如水矣,冷复冰齿。和子遽归,货衣具凿楮 [6] ,如期备酹焚之 [7] ,自见二鬼挈其钱而去。及三日,和子卒。鬼言三年,盖人间三日也。[1] 上都:指唐西京长安。
[2] 祗揖:恭敬地拱手行礼。绐(daì):通“诒”,欺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