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丰四年四月廿一日 致澄侯、温甫、沅浦、季洪弟书
澄、温、沅、洪四弟左右:
屡日发家信数次,想已收到。
实收换部照,须造清册一本,大非易事。现命孙阆青经理此事,恐非二十日不能了。纵不能如请咨部功牌册之精妙,亦不宜太草率也。三月廿二所发一折,顷于四月二十日接奉朱批并廷寄,兹照抄送回,呈堂上大人一阅。
广东水师兵已于廿一日到一百矣,洋炮亦到百尊。广西水勇尚未到。衡州所造新船,闻甚不合用。顷有信与萧可兄,令其略改也。
荫亭兄到馆,请其催将侯兄速来,并告贵州徐河清、韩超、张礼度并皆奏调来楚,均五月可到也。
馀不一一。
咸丰四年五月初一日 致澄侯、沅浦、季洪弟书
澄、沅、洪三弟左右:
三十日奉到父大人手谕及三弟信件,具悉一切。
长夫俱留在此,吃上头饭,每日给钱百文,实无一事可劳其筋力,故不能不略减也。
沅弟言我仁爱有馀威猛不足,澄弟在此时亦常说及,近日友人爱我者人人说及。无奈性已生定,竟不能威猛。所以不能威猛,由于不能精明,事事被人欺侮,故人得而玩易之也。
甲三之论、甲五之小讲,已加批付回。科一、科三、科四之字俱好。科一请安禀,其字画粗大,颇有乃父之风。
季弟在益阳所领钱,文绅士文任吾等已料理清楚。在湘阴时,即在兄处领得实收,兄到岳州忘告季弟耳。
四月初一日与中丞会衔奏请调贵州、广东兵,兹于廿六日奉到寄谕,抄录付回。
馀不一一。